重庆有奖发票抽奖活动哪些发票可以参加
答:个人消费者在重庆市(销售方税号第3-4位为50)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行业消费(以发布的发票编码类目为准),并取得重庆市税务局监制、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单张含税金额在100(含)以上的电子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发票范围
2026年2月12日—7月31日期间开具的电子发票
但下列电子发票不能参与抽奖
1.未填写消费者真实姓名的发票;
2.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
3.不符合活动覆盖行业领域要求的发票;
4.发票开具日期不在活动期间的发票;
5.含税金额低于100元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8.注销户、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
9.已作红冲处理的发票;
10.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11.非重庆市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12.未通过真实性校验的发票;
13.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活动规则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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