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等文件精神,现编制补贴申请操作指南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以售卖的方式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常州市购买新乘用车可按以下条件申请补贴。
1.转让旧车条件: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不含报废),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购买新车条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
3.时间与权属条件:所有相关票据及登记日期须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最近一次登记);新旧车乘用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4.其他条件: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在常州市内开具;新购乘用车首次登记注册地须在江苏省内。
三、补贴标准
1.申请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补贴,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不超过15000元;
2.申请燃油乘用车补贴: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补贴,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不超过13000元。
四、申请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申请平台
①登录“苏服办”APP搜索汽车置换更新应用;
②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点击左上角“补贴受理地”选择发票开具地→“申请补贴”。
(2)申请材料
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应通过上述方式,进入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填报下列信息并提交补贴申请:
①个人身份信息;
②个人银行账户信息(Ⅰ类借记卡账户);
③所出售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及后续所有信息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④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⑤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及影像资料。
所有上传的影像资料均应勾选“原图”,并确保图片完整、清晰。
(二)申请时间:
补贴申请自2026年1月1日起开放,实行限额管理、月度调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审核流程
1.受理:系统开放审核后,对提交申报系统的申请材料原则上3个工作日进行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转入审核阶段,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补正。
2.审核:对转入审核阶段的申请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的申请将进入资金拨付阶段,不符合的予以退回补正。
(四)补贴发放
对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市商务局定期汇总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原则上月底前对上一个月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兑付。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人信息要与车辆所有人、银行卡账户所有人信息一致,如发现骗取补贴行为,将追回补贴并依法处理。
2.申请者作为申请补贴的主体责任人,应知晓全部申请条件、标准与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交申请,均须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如因审核被退回后未按要求及时补正,导致错过申请截止时间而最终无法获得补贴的,相应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在退回补正期内可能出现因资金额度已用完的情况,导致补正后无法提交申请,须等到下月资金额度追加后重新申报。因此,请申请人仔细核验需填报的信息,避免因填报错误被退回。
4.补贴申请分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类,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请仔细甄别防止错报。在审核期间,不得将用于申请补贴的旧车所有权再次回迁登记至申请人名下。
5.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月度调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每月下旬将公布本期资金额度,资金使用达到上限将停止申报。当月申请成功但未通过审核而释放的资金余量自动转入下一个月度。
6.资金不足时,补贴获得以最终审核通过时间的先后为准,请消费者留意通知短信,及时修改资料。
7.本指南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8.政策执行期间如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六、咨询与监督
各辖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设立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解释权
本指南由常州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可点击放大查看)
【拓展】
2026江苏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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