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州市有奖发票活动(活动时间+奖金标准)
一、活动时间
活动周期:2026 年 2 月 10 日至 7 月中下旬
发票上传时间:每日 8:00–24:00
二、参与范围
适用条件
消费场景:个人在苏州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行业消费。
销售方:须为苏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

发票类型: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金额: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00 元。
开票时间:2026 年 2 月 10 日至 7 月中下旬(具体以活动页面公告为准)。
购买方信息:发票抬头须填写与消费者居民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无错别字。
三、参与规则
发票上传渠道:
通过 “苏银随心办” 微信小程序、支付宝 APP 等活动平台指定入口(以各平台线上通告为准),上传清晰的电子发票信息,经核验成功后即可参与抽奖。
上传数量限制:
每人每日最多上传 3 张
每人每月最多上传 20 张
活动期内累计最多上传 100 张
同一发票不得重复提交
上传时间限制:
须在发票开具 30 天内(不含开票当天)上传。
不予参与情形:
抽奖时已红冲的蓝字发票及对应的红字发票
购买方非个人或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发票
开票时间不在活动期内的发票
非苏州市登记注册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
票面价税合计金额不足 100 元的发票
未通过税务系统核验的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票面有 “收购” 字样的发票
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定的发票
四、奖项设置及开奖方式
活动采用 “每日即时开奖” 和 “月度集中抽奖” 两种方式:
(一)每日即时开奖
奖金金额:5–100 元
开奖方式:核验通过后实时显示中奖结果,原则上 10 天内到账
(二)月度集中抽奖
开奖时间:从 3 月起,每月 10 日前(7 月集中抽奖拟于 7 月下旬开展)
抽奖对象:上月已上传并核验通过的发票
奖金金额:700 元
监督方式:抽奖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
奖金发放:中奖名单产生后,原则上 5 个工作日内发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发票开具问题反馈:若发现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可拨打苏州市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12366 反映。
红冲发票处理:已中奖发票在奖金发放前红冲的,不予兑付;奖金已发放的,须退回相应奖金,拒不退回将被取消活动资格并依法追责。
违规行为处理:对虚开发票、兑奖后恶意红冲或作废发票、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春节开票提示:春节期间消费集中、开票量大,建议商户提前检查发票额度,确保能及时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规则调整:活动规则可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有奖发票试点实际情况动态优化调整。
活动解释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所有。
咨询电话:025-5858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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