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6年新春消费券第二期发放安排

一、活动时间
申领时间:2026年2月15日10:00;
使用期限:2026年2月15日10:00—3月3日24:00.
二、发放使用规则
(一)券面金额及使用标准
消费券面值为20元,消费满100元时使用。
(二)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消费券通过微信“乐享河南新春消费券”小程序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小程序或者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三)使用规则
1.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
2.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消费者及参与商家有关消费券问题可与微信平台(“腾讯客服”微信公众号或拨打95017进行咨询)或支付宝平台(联系电话:95188)咨询。
3.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微信消费券可通过“付款码被扫支付”、“微信刷脸支付”和“微信刷掌支付”三种方式核销。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碰一下”支付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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