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青年人才房票”申领使用指南
适用对象
申请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应在玄武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青年人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本次“青年人才房票”政策),可申请人才房票:
(一)正在享受玄武区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的A到F类人才;
(二)正在享受玄武区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各类人才;
(三)取得学信网认证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
(四)南京市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五)玄武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
房源管理
入库房源原则上是玄武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的现房或一年内可交付的期房,房源库定期更新。
首批入库项目包括:明日之城、钟翠云庐、山和月府、臻境城、紫金观云、紫金和旭府。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购买玄武区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的,按照以下面额标准发放“青年人才房票”:
大学专科毕业生3万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6万元;
硕士研究生毕业的10万元;
博士研究生毕业的15万元;
玄武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人才,补贴标准在上述基准上额外增加2万元(单独核算)。
同时,根据个人申请可以将正在我区享受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或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的人员,剩余补贴额度与本次青年人才房票政策叠加享受(剩余补贴额度待与市级部门最终核定后一次性计提)。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40周岁(含)以下青年人才,且申请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在玄武区内无自有住房,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就业的申请人(含玄武区认定的其他人才),应在玄武区、市本级、省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灵活参保,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本人参保缴费满1个月,且有缴费记录;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地在玄武区的;或申请人所在企业纳税在玄武区的。
(二)已创业的申请人,应在玄武区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为全职创业,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需在工商系统备案公示),创业实体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等。
(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在读相关学历证明。
申办流程
“青年人才房票”申领。关注“玄武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版块进入“青年人才房票”服务,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人才认定材料<如有>、租赁补贴享受证明<如有>、玄武区内无房证明等)。
“青年人才房票”审核。玄武区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全部审核通过的,由区房产局为其发放相应面额的“青年人才房票”;审核未通过的,相应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申请人补正材料并再次提交申请。
“青年人才房票”核发。申请人可在“玄武发布”公众号进入“青年人才房票”板块查看申请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青年人才房票”二维码并扫描查看相关信息。
“青年人才房票”结算。申请人将《玄武区人才房票凭证》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主体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主体凭《玄武区人才房票凭证》、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人购房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报区房产局申请核查和办理资金结算。人才购房成功的,房票可直接作为购房款。
使用管理
实名持有。“青年人才房票”采用实名制,每名(含夫妻双方)人才限享受一次“青年人才房票”补贴,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抵押、赠与或提现等。
可购房源。区房产局牵头组织相关房地产企业报名,经审核后纳入“青年人才房票”房源库,“青年人才房票”房源库动态更新。
使用规则。一张“青年人才房票”仅限用于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夫妻双方均符合“青年人才房票”资格且共同申请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一张“青年人才房票”补贴。
其他事项
(一)对存在欺骗、隐瞒、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申请人,一经查明,将追回补贴并纳入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青年人才房票”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10月31日截止申请,人才房票自核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期,可享受本“青年人才房票”结算政策;根据到账资金,按比例分配,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本“青年人才房票”政策施行之日前,在玄武区已经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在政策施行之日后,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人才房票政策。
(四)本“青年人才房票”政策由区房产局负责解释,如果有任何疑问,可咨询:025-52317221;025-5231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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