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大连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时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三)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 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四)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大连市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辽宁省内办理。
(五)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 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注销登记日期之间,不得办理转让登记。
(六)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七)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八)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先报(领) 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申报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二、补贴申报流程
(一)补贴申报入口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在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下同)提交补贴申请。
(二)补贴申报材料
1. 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I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2. 录入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 录入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码),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企业名单见“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三、补贴审核和发放
(一)市商务局受理申请后,会同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大连市税务局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上,依据商务部、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信息比对功能进行核查,对信息核查比对结果一致的,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并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二)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平台将申请退回并告知申请人补正信息要求,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申请,或逾期未按要求补正信息的,均不予受理。
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国家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资金。
(三)对通过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后定期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申请按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按程序拨付至申请人。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建议抄送财政部大连监管局和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四、补贴资金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政策实施期结束后,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将资金发放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大连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汽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制定细则,对资金审核、使用、绩效和监督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确定补贴范围和对象、标准及补贴程序等事项,同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市公安局、大连市税务局按职责做好旧车注销登记、新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 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落实好补贴政策。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所需资金,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保障。
(二)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大连市税务局建立汽车报废更新工作联席机制,加强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宣贯执行,各部门要指定具体工作负责人员,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三)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汽车报废更新,不得要求将报废的旧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四)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严防骗补套补等问题, 按职责认真做好补贴审核工作。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价格违法等行为的,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查处。市商务局设立汽车报废更新咨询热线 0411-39989756、0411-39989255,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
(五)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
本细则自2026年1月1日(含当日)起执行,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解释。如果国家、省市政策发生调整,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相关变更在市商务局网站上及时公布并执行。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