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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乡市新春消费券第三期发放公告

来源:成都号 2026.03.04 14:41:21 阅读:64次
2026年新乡市新春消费券第三期发放公告

  2026年新乡市新春消费券第三期发放公告

  一、使用范围:

  零售、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领域。

  二、发放方式: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平台发放。

  三、消费券发放形式。

2026年新乡市新春消费券第三期发放公告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新乡市消费人员(包括外地来新人员)均可申领。一般性消费券每人每期限申领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

  四、消费券申领渠道。

  云闪付申领渠道:领取入口:“云闪付”APP首页背景图、“政府消费券”应用位。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仅限在新乡市的零售、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医药、成品油除外)行业支持受理云闪付APP线下实体商家使用。

  2.消费券具体使用事项:一般性消费券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40元消费券。

  六、特别提醒

  (一)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二)在河南省金秋、新春、乐购河南消费券等省、市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者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刷单套现、虚假注册商户、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特别提醒: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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