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波有奖发票春季购新车抽大奖活动攻略(时间+方式)
春风送暖,出行焕新正当时!宁波市推出“春日购车,马上有奖”有奖发票特色活动。2026年3月6日至4月5日,凡在宁波地区购车并上传符合要求发票的消费者,即可抽取最高800元的现金红包,超10000个中奖名额,先到先得,抽完即止!
活动时间
2026年3月6日10:00至2026年4月5日24:00
参与条件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凡在宁波地区购新车,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可获得抽奖资格:
发票金额:发票金额须在5万元(含)以上。
发票时间: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活动期间内(3月6日起至2026年4月5日)。
活动要求:同一车辆对应的购车发票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1次抽奖资格。该活动为独立特色活动,不可叠加参与“有奖发票”日常主活动。如消费者参与汽车购新消费券活动,请先参与发票抽奖活动后再参与汽车购新消费券活动,否则会导致消费券活动参与失败。
奖项设置
奖项档位:设有500元、800元2档,非100%中奖。

活动名额:本次活动名额总数不少于1万个。按照“先到先得”原则,抽完即止,机会不容错过!
抽奖与兑奖规则
实时开奖:发票上传核验通过后,消费者需在当日进行抽奖,逾期抽奖机会将自动失效。抽奖结果实时显示。
奖金发放:中奖发票经税务部门二次核验通过后,奖金将于抽奖成功后的7个自然日内,自动发放至您绑定的云闪付账户中,请留意查收。
参与方式
下载并打开“云闪付”APP,在APP首页找到“有奖发票”活动入口,进入机动车发票上传入口,按页面提示,上传您的购车发票信息,发票信息核验通过后,即可立即进入抽奖环节。
特别提醒:
详情请见云闪付APP活动页面。若消费者获得奖励后,对应的发票发生红冲、作废等情形,需按规定退回已发放的奖励。
政策来源:宁波商务,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KN1jha3ztzUSv6joZbVy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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