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山火炬高新区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我区中山港街道和民众街道采用统一的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和计分标准,分街道申请、受理、评分、排名、公示及安排学位。区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积分入学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负责、谁审核、谁评分、谁解释”的原则,使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开展申请受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核查评分及解释等积分服务管理工作。
积分项目由市级项目和区级项目组成,总分值800分。其中,市级项目分值200分,区级项目分值600分。市级项目积分和区级项目积分之和即为申请人的总积分值。市级项目包括“居住证”“住房公积金”两项,区级项目包括“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房产情况”“文化程度”“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特殊岗位”“纳税贡献”“重点企业”“社会教育”十项(详见附件)。
申请人及其子女户籍均不在中山市辖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积分入学。
(一)申请人须在中山市辖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且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居住证签注的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的子女须符合中山市当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适龄条件,且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
申请人可以向其有效居住证登记的现居住地址所在街道申请积分入学,也可以向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所在街道申请积分入学,且只能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申请人有多名子女同年申请入学的,只需申请一次积分。积分当年有效,且只限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
积分入学实行网上报名,一个家庭只能选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作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交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我区设立积分入学管理窗口,负责政策咨询、申请受理、资格初审、信息传递、积分汇总、积分公布、积分复核等工作,同时应向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便利。
申请人按规定在积分入学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身份证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二)有效期内居住证:《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报告等。父母双亡或父母丧失监护权,随其他法定监护人生活,在我市申请积分入学的,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属合法收养的子女,须提供收养登记证。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火炬高新区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