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票摇奖活动说明
一、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7月31日
二、参与行业

南京市登记注册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
三、参与对象
在上述经营主体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开票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且与平台实名验证信息一致。
每人每日最多可上传3张发票(各平台累计)参与抽奖,同一发票不得重复提交。
四、发票要求
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及以上。
发票为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五、发票开具时间
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六、抽奖模式
活动采用“定期抽奖”与“即时抽奖”两种方式。“即时抽奖”上线期间,一次发票上传享两次抽奖机会,惊喜加倍送。
七、活动奖项
(一)定期抽奖
抽奖时间:每月对上月度已上传并核验通过的发票进行集中抽奖并公布结里抽奖过程中公证外全程监督
奖金设置:设50元、100元、400元、800元四个等级,非100%中奖。
奖金发放: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度已上传发票的定期抽奖并公布结果(可在“南京商务”南京消费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及发票上传页面查询),奖金发放至消费者发票上传平台的实名账户。开奖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
(二)即时抽奖
根据商务部2026“乐购新春"活动有关要求,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23日同步上线即时抽奖活动。该时段内上传的发票参与即时抽奖,同时自动参与本月度定期抽奖。奖金发放:设10元、20元、50元三个等级;中奖结果在发票上传页面实时显示,经发票真实性、“7天内是否红冲"等情况核验通过后发放奖金(发票上传8天后可查询到账)。
注:单张发票最高中奖金额不超过800元。如:一张发票在即时抽奖时中奖50元,在定期抽奖时又中奖800元,定期抽奖奖金发放时将发放750元。
注意事项
(一)不予参与的发票:
1.已作废或已作红冲处理的普通发票;
2.开票时间不在活动期间内的发票;
3.非南京市登记注册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
4.发票抬头非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的;
5.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6.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7.未通过税务核验的发票;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定的发票。
(二)存在虚开发票、兑奖后再红冲或作废发票等行为的必须根据平台提示退回相应中奖奖金,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退回的,将被取消活动参与的资格,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消费者发现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可通过南京市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反映。本次活动由南京市商务局会同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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