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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成都号 2026.03.10 13:35:01 阅读:62次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院校国标代码:10833

  学校地址:广州新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邮政编码:510300

  南海校区南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软件科技园万锦路;邮政编码:528225

  南海校区北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中;邮政编码:528225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信访事项。

  类型及计划公布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报考要求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5〕45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6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美术与设计类考生须同时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5〕44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含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及专科批次招生录取。

  本科批次招生录取专业为食品工程技术专业,该专业对中职考生要求如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学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学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专业按计算机类招生,第一学期末进行专业考试分流,具体专业分流请查看学校招生网站。

  学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广告艺术设计、品牌视觉设计方向培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景观设计、建筑设计方向培养;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艺术设计、家具设计方向培养;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首饰设计与工艺、数字工艺设计方向培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服装设计与工程、时尚设计与买手方向培养。具体分流规则请查看学校网站。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美术与设计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美术与设计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包括全省统一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文化科目考试,以及由学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报名时间、测试地点、测试内容和规则等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招生录取简章》和相关专业考试大纲。

  本校“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招生录取,考生应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满分值的60%)的考生,投档给学校。学校按照5:4:1的比例合成考生总分(满分450分,其中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

  本校“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技能证书等级分数折算如下:

  (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烹饪证书等级A、B分别折算为45、40分;

  (二)人社部门备案组考和颁发的化学检验员证书高级及以上、中级分别折算为45、40分;

  (三)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一级分别折算为40、35分。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合成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和技能证书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录取备案

  本校“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招生录取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组织保障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收费标准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0-61230900/61230198

  传真: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gdqy.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q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ip.edu.cn/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室

  联系人:丁老师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电子邮箱:gdqyjd@gdi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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