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江苏省泰兴市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热爱教育事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对象为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内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八)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九)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2026年9月16日前,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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