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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绍兴越城区“乐享新车”汽车消费券注意事项

来源:成都号 2026.03.10 16:58:47 阅读:79次
2026年绍兴越城区“乐享新车”汽车消费券注意事项

  2026年绍兴越城区“乐享新车”汽车消费券注意事项如下:

  注意事项:

  1.汽车销售企业需积极配合宣传推介,所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上浮或高于平时,鼓励配套推出让利促销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负责指导购买人申请补贴,及时完成材料初审,按要求汇总报送销售情况。

  2.汽车销售企业必须在购车发票正面标注:“已参加越城区乐享新车汽车消费券活动,不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未标注的一律不予资格审核。若因提车、重复申报等原因导致补贴错发,汽车销售企业为主要责任人,须追回重复补贴资金,若未能及时追回,由汽车销售企业承担补贴损失。对存在利用补贴活动套现、恶意涨价等违法行为的消费者或企业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消费者。

  4.如遇退车等特殊情况,汽车销售企业应第一时间向越城区商务局报备说明,消费者及时退还已享受的补贴,如拒不退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活动由越城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活动参与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2026年绍兴越城区“乐享新车”汽车消费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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