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期鄞州住房以旧换新旧房收购条件有哪些?
旧房收购条件
(一)2010年1月1日前建成的商品住房,且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二)本公告发布前(即2026年2月28日前)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如为国有划拨土地,需在交易过户前补缴土地出让金,并转换成国有出让);
(三)房屋需为自然人所有,产权清晰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符合交易条件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四)存在租赁关系的,须在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并腾空,且优先购买权人已经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如维持原租赁关系,则需提供原租赁协议(合同),与鄞开集团协商相关租赁事宜;
(五)按规定已足额交存或续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交易过户前完成);
(六)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设施设备缺失、矛盾纠纷(群租、邻里纠纷)等问题。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活动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在收购范围内的,不予登记。鄞开集团将组织现场协助报名活动,协助换房人完成报名登记。对活动政策、活动流程、报名要求等存在疑问的换房人也可赴现场咨询。
线上报名通道(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三)线下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樟溪北路166号(原长丰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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