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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划定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建筑控制区

来源:成都号 2026.03.10 18:04:29 阅读:62次
顺平县划定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建筑控制区

  顺平县关于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建筑控制区划定的公告

  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已交工验收、通车运行。为加强道路沿线规划管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建筑控制区划定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依据

  本次建筑控制区划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三条之规定,并结合《关于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冀政转征函〔2024〕18号)执行。

  二、控制区范围

  距离标准:自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用地外缘起,向两侧划定建筑控制区,距离20米。

  起止区间:本次划定范围涉及国道G234线K524+500至K531+700段,途经腰山镇、蒲上镇。

  三、禁止性规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建筑控制区内经依法批准的临时性设施,使用期满后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控制区内原有合法建(构)筑物不得扩建;因公路改建确需拆迁的,依法予以补偿安置。

  四、界桩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界桩及其他公路附属设施。

顺平县划定国道G234顺平段改建工程建筑控制区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建筑控制区内非法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六、公告效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顺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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