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市公租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通告》,提高了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扩大了公租房保障面。
新标准具体是多少?
申请收入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设置基准,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不高于1.1倍,单身人士不高于1.2倍。
根据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25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4年的49778元提高到了51854元,按此计算,调整后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为(折算到月)如下: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321元(51854/12=4321元)
➤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753元(4321*1.1=4753元)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5185元(4321*1.2元=5185元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 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申请总人数
申请方式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2.未婚、离婚或丧偶、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市级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在中心城区工作或领取养老待遇,由中心城区各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受理申请。申请区县(自治县)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工作或领取养老待遇,由区县(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受理申请。
4.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网上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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