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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绍兴市上虞区三孩产妇生育补贴内容及发放标准

来源:成都号 2026.03.10 21:46:51 阅读:68次
2026年上半年绍兴市上虞区三孩产妇生育补贴内容及发放标准

  2026年上半年绍兴市上虞区三孩产妇生育补贴内容及标准如下:

  政策内容:

  (一)给予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2万元

  1.政策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上虞区户籍;(2)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3)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对应的第三孩须在2025 年 11 月4 日(含)后出生,户籍首次申报在上虞区,且申请时户籍仍在上虞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申请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3个的;(2)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对应的第三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2.办理程序: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健康绍兴”进入后,选择“育儿补助”模块进行申报。因离婚、丧偶、外籍等特殊情形,可以通过线下向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

2026年上半年绍兴市上虞区三孩产妇生育补贴内容及发放标准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3)婚育情况说明;(4)其他资料: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同时线下办理提供《上虞区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申请表》。

  线下办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规定:

  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原则上自三孩出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产妇本人申请,严禁他人申领。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离婚后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仍由女方申领;女方死亡的,由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二)三孩家庭子女 3 周岁以内,发放育儿消费券每年1 万元

  1.政策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上虞区户籍;(2)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3)育儿消费券对应的第三孩须在 2025 年 11 月4 日(含)后出生,户籍首次申报在上虞区,且申请时户籍仍在上虞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育儿消费券申请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2)育儿消费券对应的第三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2.办理程序: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健康绍兴”进入后,选择“育儿补助”模块进行申报。因离婚、丧偶、外籍等特殊情形,可以通过线下向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3)婚育情况说明;(4)其他资料: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同时线下办理提供《上虞区三孩家庭育儿消费券申请表》。

  线下办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规定:

  三孩家庭育儿消费券从三孩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当年申请、当年发放,不追溯、不补发;对符合申领三孩家庭育儿消费券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育儿消费券由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三)支持家庭婴幼儿入托,对于入托的三孩家庭,发放托育(婴幼儿照护)消费券每年最高 1 万元

  1.政策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上虞区户籍;(2)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3)托育消费券对应的第三孩须在 2025 年 11 月4 日(含)后出生,户籍首次申报在上虞区,且申请时户籍仍在上虞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托育(婴幼儿照护)消费券申请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2)托育消费券对应的第三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2.办理程序: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健康绍兴”进入后,选择“育儿补助”模块进行申报。因离婚、丧偶、外籍等特殊情形,可以通过线下向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3)婚育情况说明;(4)其他资料: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同时线下办理提供《上虞区三孩家庭托育消费券申请表》。

  线下办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规定:

  三孩家庭托育消费券从三孩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当年申请、当年发放,不追溯、不补发;三孩家庭托育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区内备案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对符合申领三孩家庭托育消费券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托育消费券由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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