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0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cdhao.com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成都号 > 每日更新 >2026第三期慈溪商品房以旧换新收购条件+申报入口

2026第三期慈溪商品房以旧换新收购条件+申报入口

来源:成都号 2026.03.10 22:02:13 阅读:82次
2026第三期慈溪商品房以旧换新收购条件+申报入口

  2026第三期慈溪商品房以旧换新收购条件+申报入口

  收购条件

  申请换购的旧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同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建成年限在2010年1月1日前的住房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二)面积不超过144㎡(含),回购二手房评估价格不高于1.2万元/平方米

  (三)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状况;

  (四)存在抵押、按揭、担保、设立居住权、租赁等情形的,换房人应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予以结清、解除;

  (五)换房人应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腾空住宅;

  (六)按规定已足额交存或续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完成);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

  其他事项

  (一)换房人与房产公司或城投集团签订新房购房合同后,未经收购主体同意,不得撤销。

  (二)一套新房仅能使用一张抵价券及对应换购券。换购新房的价格不得低于抵价券和换购券价值之和。

  活动时间及报名途径

  活动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本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2026第三期慈溪商品房以旧换新收购条件+申报入口

  请登入浙里办APP扫码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成都生活猫】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