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人才购房券
1. 对A类人才在启购房自住的,发放300万元人才购房券。
2. 对B类人才在启购房自住的,发放100万元人才购房券。
3. 对C类人才在启购房自住的,发放80万元人才购房券。
4. 对D类人才在启购房自住的,发放60万元人才购房券。
5. 对E类人才在启购房自住的,发放50万元人才购房券。

6. 对F类人才在启购房自住的,发放20万元人才购房券。
7. 对G、H类人才在启购房自住的,发放10万元人才购房券。
8. 对I类人才在启购房自住的,发放5万元人才购房券。
符合条件人才可申领相应标准人才购房券,购房券可作为首付款使用,使用购房券购房可延长24个月安居补贴享受期。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购房券按照补贴标准较高一方的1.2倍使用。人才在启购房的,相应标准的购房券或购房补贴仅可择一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重复享受。鼓励人才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启购置第二套房产,在已享受购房券或购房补贴的前提下,可按照相应档次购房券金额的50%申请并使用购房券。使用购房券购买的住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人才购房券申领、人才婚育购房补贴、“以旧换新”奖励、企业支持人才购房奖励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0513-83327813
享受房贷最低利率政策咨询电话:政府办0513-80790916
人才购房券发放、兑付及各楼盘优惠政策咨询电话:住建局0513-6895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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