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材料

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需房地产企业在市公积金中心已办理楼盘准入备案手续,并提供购房职工与房地产企业签订的《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及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商品房认购定金票据。
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材料;
(三)承办或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承办人或受委托人应提供所提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承办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