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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20〕10号)精神,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来蓉创新创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现就政策文件作如下解读:
一、关于优秀海外高校的范围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参照QS、THE、U.S.News的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名单,共同商定的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名单》中的高校。
二、关于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范围
指具有中国国籍、获得毕业年度《优秀海外高校名单》中海外高校学历学位、毕业后24个月内在我市自主创业或在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毕业生。
三、关于补贴标准
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可分别申请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的,新获得学历学位不再重复享受。
四、关于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按照市人社局官网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区(市)县人社部门受理申报,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市)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并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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