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指标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招聘范围
崇川区户籍人口,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应聘条件
(一)具备不少于三年的村(社区)、街道(乡镇)工作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能力、工作指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及解决集体协商难题能力等;
(三)热爱工会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已纳入崇川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范围管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通过“崇川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工作合同书,此次招聘的集体协商指导员薪酬待遇等参照崇川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相关待遇执行。
本简章由崇川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0513-85062079(9:0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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