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对象 江汉区教育局将为以下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提供学位: 1.户籍为江汉区或非本市户籍但监护人持有江汉区居住证; 2.已落户江汉区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3.监护人拥有常青花园片区完全产权的房产,其户籍地址与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 入学方式 依据武汉市相关政策,新生人学分为对口人学和统筹人学两类。 1.具有江汉区户籍,且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监护人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安排对口人学。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人学:1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 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具有江汉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房产地址6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的二、三胎除外); 具有江汉区户籍,但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已落户江汉区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持有江汉区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及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武汉小学升学指南(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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