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农民工。
补贴条件
1.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
2.户籍在农村,初次创业前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并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农民工,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可申请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按照浙人社发〔2025〕59号文件执行。
补贴标准和期限
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所需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
4.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①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下同):毕业证书(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③残疾人证。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⑤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⑥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农民工需提供)。
5.正常营业6个月或1年以上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或企业完税证明,经营场地照片,网店店铺首页、店铺信息截图,经营流水等)。
申报方式及联系电话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报。联系电话:0577-88530241(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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