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地点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三)工作时间 1.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2.绍兴地区户籍的本地队员(含已婚)或配偶在单位驻地的其他队员每工作4天休息2天,不再安排休假(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3.非绍兴地区户籍的队员实行年休假制度。每年享受休假59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外加每周在单位驻地休息1天。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2.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无酒驾醉驾记录,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无不良嗜好。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驶相应车辆2年以上;③年龄在25-45周岁之间,上述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2.灭火救援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上述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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