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太仓市社会保险处于缴费状态 2. 现居住地为太仓市,以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 以下情况无需积分入学: 父母一方在太仓市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属于政策性优抚对象、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父母落户太仓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申请时间:每年3月1日至5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 1. 线上申请:通过太e办、太融e的"积分入学"模块 2. 线下申请:到居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管理窗口 关键时间节点: 6月1日前: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6月30日前:公布空余学位数 7月1日24点前:可调整选定学校 7月5日前:公示排名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月20日前:领取入学准入卡 三、积分标准 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基础分包括: 1. 个人基本情况:文化程度(60-400分)+职业技能(20-200分)+兵役情况(30-120分) 2.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城镇职工社保每满1个月加5分,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 3. 居住情况:非住宅类房得分(50-100分)+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 附加分包括: 1. 发明创造:最高60分 2. 表彰奖励:最高120分 3. 社会贡献:最高100分 4. 投资纳税:最高40分 四、志愿填报规则 一名子女可申请三所学校,仅限起始年级。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排名时取分值高的一方的积分。 五、调剂规则 当年积分入学申请人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向新市民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因积分低未能进入统筹调剂范畴的学生,可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或向本市民办学校提出申请。 六、特殊行业加分 在太仓市正在从事环境卫生、消防、护理、殡仪服务、保安、公交驾驶、新市民子女学校的特殊艰苦行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加20分。 七、温馨提示 1. 已获得起始年级学籍的不予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受理 2. 申请人在申报时需确保社保处于缴费状态,居住证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3. 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的,应于5月15日前办理变更手续 4. 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新市民子女凭准入卡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 未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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