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6年5月13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6年5月13日)。 (二)申请条件有关说明 1.申请对象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2.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1)居住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5月13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2)2016年1月1日后办理的,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3)2016年1月1日前办理的,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连续计算。 3.“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申请方法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指南》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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