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新引进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资助。 申请条件 本指引施行之日(含)起,用人单位新引进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申领时人才须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 资助标准 新引进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按每人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申请材料 (1)余杭区用人单位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引进人才身份证件; (3)引进人才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网上校验的无需提供);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系统自动获取)。 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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