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经失能等级评估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 选择居家护理服务 有护理服务辅具配置需求 经适配评估确认需要配置辅具 参保人员入住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期间,不享受辅具租赁服务待遇。 二、申请材料 1.《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租赁申请表》 2.参保人员身份证明 3.监护人身份证明(若为居家机构或他人代办申请,还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参保人员通过"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大厅"-"热门服务(更多)"-"长护险"-"辅具租赁申请";或下载"苏周到"APP,点击"医保服务"-"确认授权"-"热门服务(更多)"-"长护险"-"辅具租赁申请"。 线下申请:向参保所在地的长护险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向居家护理机构、辅具服务机构网点提交代办申请。 四、申请流程 1.参保人员提出辅具租赁申请 2.承办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审核受理 3.承办机构派单给辅具服务机构,适配人员进行适配评估,明确适配辅具的品种类型 4.承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租赁意见书》 5.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依据租赁意见书与辅具服务机构签订租赁协议,缴纳押金和个人承担的租金费用 6.辅具服务机构提供辅具配送安装、使用指导等服务 五、退租流程 参保人员因入住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死亡、失能(智)状态改变等原因不再需要辅具租赁服务或不符合长护险支付条件等情形时,应及时向承办机构经办窗口提出退租申请,提交《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退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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