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待遇 在备案居住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择就医,享受在宁波市就医同等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其医疗费按在宁波市相同级别医院就医的待遇结算。 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学校规定的实习期间,在省外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所发生的医疗费,在说明学生原籍所在地或实习所在地后,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并享受在宁波市就医同等待遇。 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在办理转省外就医或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手续后,在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凭本人社保卡直接就医结算住院及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在省外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凭本人社保卡直接就医结算住院及普通门诊医疗费( 门诊医疗费能否直接结算,根据就医地医疗机构实际开通情况)。 其他各种情况无法直接结算医疗费的,先由个人垫付再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