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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长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放消费券

来源:成都号 2026.03.23 05:30:55 阅读:85次

  电商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决策部署,激发消费动能,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组织开展电商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京东App发放总额1500万元的线上电商消费券,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平台   京东App   二、活动对象   京东平台全国用户   三、发放时间   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31日24:00,期间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结束。活动期间(除首日外)每日0:00点开始发放,每日发放的消费券截止到当日23:59有效,用户需在消费券当日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消费券自动作废。   四、领取方式   本次活动用户打开京东App首页政府消费券频道、百亿补贴(待切全量);微信小程序入口(搜索“政府消费券”直达专区)、PC首页入口。   五、面额设置   本次消费券为折扣券:9折、9.5折,根据品类及核销情况,动态调整券面设置。   六、使用规则   活动期间,每张券面每个用户每日可领取并核销1次,消费券当日有效(依据当日核销情况每日调整次日券发放量),超过每日24:00时未核销的消费券自动作废,次日可再次领取。活动周期内可多次领取多次核销,每日发放的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适用商品:京东平台全品类,京东动态调控品类。   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整单全额退款退货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继续使用,退款后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整单全额退款,消费券不能再使用;使用消费券的订单,若部分商品发生退货退款,消费券立减金额将按比例退回京东,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按比例退回至用户扣款的银行卡中。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用户需要在京东App内绑定手机号码及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二)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四)平台咨询电话:京东客服电话950618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商务局   2026年3月18日

2026长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放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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