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区发展研究中心”)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举办,机构性质为经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按照非营利规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核定机构规格,不使用事业编制。区发展研究中心下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部,此次计划增加招聘数字经济专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是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三是成熟一个聘用一个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为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应聘者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介绍与任职要求 数字经济专员(1名) 1.岗位职责 配合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推进区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建立数字经济专员对口机制,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梳理企业发展“痛点”,聚焦政策落地“堵点”,协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提升数字经济产业服务质效。 2.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数字经济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2)专业要求:数学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3)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根据辖区企业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匹配、协调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发展指导服务; (4)熟悉数字经济产业相关政策,具备较强的招商谈判能力和推动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四、录用及薪资待遇 区发展研究中心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聘期管理(首期聘期2年,一个年度内有2个季度或连续有2个季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提前解聘)。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者,可优先续聘。 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相结合的年薪激励机制。基本年薪包括“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交部分,个税自担。绩效年薪为季度绩效+年度绩效,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核算。总年薪封顶20万元,后续年薪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核、面试、笔试、拟录用人员选定、体检、资料审查、正式录用。 (一)应聘通道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资料(包含本人基本信息、教育信息、工作信息的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通过报名审核的求职者,将适时安排面试、笔试。 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至3月25日 (以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iumengjiejm@jimei.gov.cn)的时间为准,发送资料的邮件名称统一为:“拟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超期无效) 岗位咨询联系人:刘女士 0592-6223263 (二)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集美区发展研究中心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部。若无法招聘到合适人选,可根据情况动态调整招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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