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近期出台人才政策 “双 30 条”(2026 版),优化调整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本文详细介绍了支持对象、补贴标准、申报程序及政策衔接等内容,旨在推动人才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支持对象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 A、B、C、D 类人才。 毕业 5 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包括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博士和硕士、驻济高校和医疗机构新引进的全球 TOP150 高校毕业博士、驻济科研院所及市属和区县事业单位全职就业的博士。 “专精特新” 民营企业新引进的毕业 5—10 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 A、B、C、D 类人才补贴 A 类人才实行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 类人才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最高 100 万元。 C 类人才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最高 70 万元。 D 类人才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最高 40 万元。 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补贴 引进的毕业 5 年内博士补贴 15 万元、硕士 10 万元;“专精特新” 民营企业引进的毕业 5 年内博士 25 万元、硕士 15 万元。 “专精特新” 民营企业引进的毕业 5—10 年内博士补贴 10 万元、硕士 7 万元。 若补贴标准高于实际购房金额的 25%,按实际购房金额的 25% 发放。 申报程序 单位注册:用人单位通过济南人才网购房补贴系统注册单位账号,并为申请人开通个人申报账号和权限。 个人申报:申请人使用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信息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联网审核:用人单位确认申请材料后,提交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 公示及发放:每月初在济南人才网公示上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 5 个工作日,结束后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政策衔接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含)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符合原政策条件的人才可按原政策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提出申请。 详细内容可查看通告全文。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调整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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