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区域加分指标的公告(2026)
广州市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含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2026年)
因上级部门已出台新的工作指引,经番禺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规定废止《番禺区出租屋安全星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番办发〔2012〕22号)。根据《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实施细则》(番教规字〔2024〕2号)的规定,为确保我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工作的合规性和连续性,我区对《广州市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作相应修改。2026年,我区将依据新《一览表》开展积分制入学申请工作。
《一览表》主要对番禺区加分指标进行调整:原“番禺区加分指标”第11.2.1条“在番禺区合法租住获得安全星级评定的出租屋,安全星级评定为3星级计9分,2星级计6分,1星级计3分”,调整为“在番禺区合法租住出租屋,并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业务,计9分”;原备注“在‘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上根据居住证地址进行审核积分。当前居住证地址需与合法租住获得安全星级评定的出租屋地址一致。此项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分值高的一方”,调整为“在‘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上根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情况进行审核积分。当前有效居住证地址需与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业务的合法租住出租屋地址一致。此项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分值高的一方”(详见附件)。
请有需要申请番禺区2026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根据相关规定,做好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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