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安排、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注重仪容仪表,待人谦和,能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4.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5.优先考虑本区户籍人员,非本区户籍人员需提供本区有效居住证,且在本区有固定居住场所。 (二)岗位专业条件 1.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5年及以上,熟悉各类公务用车(轿车、商务车等)的操作规范,能熟练应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等各类路况。 2.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近5年内无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无累计扣满 12分记录,无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驾驶记录。 3.具备基本的车辆保养、维护知识,能及时发现车辆轻微故障并妥善处理,熟悉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流程。 4.具备基本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情况能冷静应对、妥善处理,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5.优先条件:有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司机工作经验者、持有A1、A2 驾驶证者、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伪造、变造驾驶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5.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岗位要求,或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生理缺陷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非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至2026年3月27日18:00(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1号楼816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退役军人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其他有关资料。 未经录用个人资料一律不退。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审查 由区纪委监委机关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重点核查报名人员的年龄、户籍、驾驶证、无违法违纪记录等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核 通过面视的方式对报名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沟通能力、责任心、应急处置思路及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等进行综合评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相关标准执行,重点检查视力、听力、心肺功能、四肢活动能力和精神行为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资格者,则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内容: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如经调查核实确实影响招聘的,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 四、用工方式和工作待遇 1.本岗位为劳务派遣用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 2.待遇按璧山区非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谨防上当受骗。 2.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将通过电话、短信告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收到通知,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13983846285,兰老师。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璧山区纪委监委机关。 附件1: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