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振兴计划")作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志愿服务形式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在实践中成长成才的一项长期性重点工程。 一、工作内容 1、继续面向苏北,在202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审核、考核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集中选拔不少于1000名志愿者,续签120名左右志愿者,赴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设区市基层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法律服务、青年工作、社会治理等 2、在全省范围开展省级代招地方志愿者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享受同等政策、地方承担费用的模式实施。 3、在全省试点开展乡村振兴"小组团”青年志愿服务,针对12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县(区)、12个乡村振兴任务相对较重县(市、区),支持推动每个县(市、区)至少成立1支“小组团”青年志愿服务队。其他县(市、区)根据资源禀赋、基础条件和轻重缓急,向所在设区市项目办申报参加"小组团"青年志愿服务试点。 4、鼓励条件成熟的服务地项目办联合高校,组织招募校地定向岗位志愿者,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步骤 3月底前: 各设区市项目办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县(市、区)项目办申报的服务岗位、“小组团"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和试点县(市、区)名单,报省项目办审核。“小组团"青年志愿服务项目要选择已有一定规模的乡村特色产业,或高校在服务地乡村已经实施、持续推进的产学研项目。经省项目办审核后,由相关试点县(市、区)牵头实施。 3月底至5月: 各地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广泛运用巡回宣讲、宣传海报、新媒体文化产品等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乡村振兴计划的保障政策和岗位信息,聚焦报效祖国、扎根基层主题开展宣传,深入挖掘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层和成长成才的事迹。 学生报名: 1、3月19日起 网上报名 报名普通岗位的学生登陆"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管理系统"(https://xczx.jiangsugqt.org.cn )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校地定向岗位(含“小组团"专项岗位)的学生向所在高校团委咨询报名,并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https://xibu.youth.cn)或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菜单栏“我要报名"注册报名。 (不得同时兼报“西部计划"和”乡村振兴计划”) 2、5月10日前 报名普通岗位的学生从"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登记表》。 报名校地定向岗位(含"小组团“专项岗位)的学生手动填写《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登记表》。 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所在二级学院(系)团组织盖章后,交至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3、5月15日前 高校项目办需完成本校报名学生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通过"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审核报名普通岗位的学生信息。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审核报名校地定向岗位(含“小组团“专项岗位)的学生信息。 选拔标准: 面向2026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团学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乡村振兴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审核与面试: 分为校地定向岗位审核与面试、普通岗位学校审核和省项目办集中面试两部分。 1、校地定向岗位审核与面试 3月19日至5月初 各设区市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联合结对高校进行校地定向岗位审核与面试。 5月10日前 各设区市项目办向省项目办报送校地定向岗位拟录取名单。 2、普通岗位学校审核 5月15日前 各高校项目办联合纪检、教务、学工、研工、心理健康等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心理测试,并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3、普通岗位省项目办集中面试 5月下旬 省项目办组织报名普通岗位的学生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 6月15日前 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省项目办公布。 被预录取且经确认能够正常到岗服务的志愿者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http://xibu.youth.cn ). 苏北五市乡村振兴计划在宁志愿者(非试点)体检由省项目办组织,其余志愿者体检由各设区市项目办组织。 公示: 6月下旬 各高校项目办公布体检合格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各设区市项目办汇总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省项目办审核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录取: 6月下旬 省项目办根据面试、体检、公示等情况录取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补招: 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地项目办在省项目办统筹下,进行同等标准、同等数额的选拔补招。 培训派遣: 7月中下旬,省项目办指导各设区市项目办组织志愿者报到和集中培训。 7月31日前,志愿者应携带《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服务地项目办的要求报到,参加集中培训。 8月10日前,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志愿者到岗前,省项目办为非试点岗位志愿者统一办理商业保险。试点岗位志愿者的商业保险由服务地参照办理。 实施项目: 按照"申报项目-确定试点-校地结对-宣传招募-组建队伍-实施项目-跟踪指导"的流程,由试点县(市、区)项目办联动结对高校,组建“小组团"青年志愿服务队,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帮助乡村解决具体问题。 高校要发挥人才、教学、科研等专业优势,推动"小组团”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政策支持: 按照《关于实施2022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的意见》,乡村振兴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苏北五市非试点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助。 3、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4、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WxNqrkhSfOTPatVbXnB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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