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陕卫人口发〔2023〕3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档案托管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领工作,方便群众办理,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线下常态化开展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档案在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且已正式领取退休待遇人员(男,1966年1月之前出生,年满60周岁;女,1971年1月之前出生,年满55周岁)方可办理。 二、发放的标准 补助金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三、办理时限 2026年4月1日至9月30日 四、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线下办理。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户口本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办理工作开展时间为6个月,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办理业务。 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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