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滨海新区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选调生、选聘生除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与区外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满足区内存在分公司,由区内分公司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内需明确委派至滨海新区工作,且个税缴纳地需为滨海新区>); (4)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人才类别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需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省外获得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办理调入确认手续;技师证书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 (5)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当年度纳税证明; (7)来滨海新区工作5年承诺书。 提醒: 上述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11日(含3月11日)之后首次来滨海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 其他年份(2022年4月13日-2025年3月10日)首次来滨海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绍兴滨海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人才服务-人才政策-对应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安家补贴项目 2022年4月13日-2025年3月10日首次来滨海新区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表格模版参照附件4,附件5 2025年3月11日及以后首次来滨海新区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表格模版参照附件1,附件3 此事项填写适用于 2022年4月13日之后引进到滨海新区的人才(2019年1月1日-2022年4月12日期间引进到滨海新区的人才请选择“绍人37-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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