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审核: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开展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将注明原因通过申请平台退回;要件缺失的,购房人需在材料退回后3日内重新修改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2.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申领人名单,将在“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开福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程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填报的个人账户。申请人需确保银行卡姓名、账户信息准确,账户状态正常,因个人原因导致资金入账失败的,视为放弃补贴,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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