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5.国(境)内毕业的属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包括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6.“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2025年、2026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下同); 7.面向绍兴市户籍或生源的招聘对象为:(1)绍兴市户籍人员(以2026年3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绍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绍兴市);(3)毕业于在绍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8.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为:在诸暨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5.不宜聘用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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