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适用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三)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基本身份类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3、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业务科室及联系电话 科室:就业服务股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2#楼617室 电话:0377-692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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