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有待遇等待期! 自 2025 年度起,除新生儿、 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缴费每多断缴 1 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 1 个月。 居民在参保缴费的同时,可通过补缴断缴年度保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补缴 1 年,可减少 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其中,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可修复至等待期 6 个月。修复缴费标准参照补缴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也就是说,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在 2026 年年中补参保的学生会有固定等待期 3 个月,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其中,部队转业(复员)取得学籍次月起 3 个月内人员,取得全日制学籍符合参保资格 3 个月内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因各种原因在年度参保缴费期内漏保的,可通过学校医保经办老师网上补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全日制学籍证明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补办。年度内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其缴费标准及医疗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享受标准按全年度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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