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点进查看详情),结合江北新区此前开展的 “春日购车・乐逛江北” 活动实际,现调整新区范围内汽车购新补贴政策内容。本公告发布后,新区本轮汽车购新补贴政策按本公告执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含),在江北新区活动企业新购置符合原 “春日购车・乐逛江北” 活动申请条件车辆的个人消费者,按原政策内容申请补贴,原 “春日购车・乐逛江北” 活动(点击查看详情)发放的消费券均改为现金补贴;2026年3月21日(含)起,以新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江北新区活动商户新购置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内容申请补贴,补贴申领按照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活动企业(明细见下表)新购7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不限上牌地区)的个人消费者。每位个人消费者限参与一次。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根据所购车辆类型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含税价格分档予以现金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相关说明
1. 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购新能源乘用车需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汽车购新补贴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及其它省级补贴重复享受。
2. 申领平台将根据最新政策进行调整,目前仍在调试中,待正式上线后,我们将更新详细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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