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专职社区工作者 岗位代码:2026DG01 招聘人数:2名 招聘对象:泰顺县范围内在职在岗专职网格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具备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 (二)身份要求:泰顺县在职在岗专职网格员,连续在岗满1周年及以上(截至报名日)。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 (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系列,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往年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7.本人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夜游症、癔病史以及其他严重的神经官能症、长期依赖精神活性物质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4月3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或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名地点:县委社会工作部501室(罗阳镇北大街132号) (四)提交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泰顺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所在乡镇出具的专职网格员在岗证明(注明入职时间及连续在岗情况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 5.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符合年龄放宽或加分条件者提供); 6.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者提供);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五)资格审查:现场初审,贯穿全过程 四、招聘计划核减 本次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社区工作实务; 考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24日,最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命题阅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命题、制卷、阅卷。 (二)面试 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考试形式:结构化面试,2题10分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适配度、专业能力;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参照《温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官方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程序递补。 3.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到罗阳镇城市社区任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约定试用期(一般6个月),聘用信息报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薪酬待遇按照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培训;后续所有招聘信息将通过 “泰顺社会工作” 公众号发布,请密切关注;咨询电话:0577-67575836 附件:泰顺县2026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报名表.docx(请自行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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