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安排春假、秋假各一次。 春假:2026年4月3日和4月7日。 共2天,安排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工作日,与清明节假期衔接为5天假期,便于与周末、清明假期形成连休。 秋假:2026年为11月18日-20日。 共3天,固定为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三到第三个星期五,与周末衔接为5天。 实施范围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至八年级试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假期内容 假期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家长充分利用假期,带领孩子开展亲子户外活动、家庭阅读、体育锻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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