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入场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考点要求存放非考试用品。 二、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含除机械手表以外的各类手表及钟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文字资料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始终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核验。 六、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在“条形码粘贴处”方框内规范粘贴本人条形码。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 九、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十、作答选择题时,必须用2B铅笔填涂相应题号信息点,漏涂、错涂、多涂,答案无效;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十一、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答题区域署名)。 十二、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答题卡。请考生小心填涂,保持答题卡平整、干净,请勿折叠。 十三、严禁抄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请考生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雷同答卷,双方的考试成绩均为零分,录用程序终止。 十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确认清点无误,由监考员宣布离场,考生方可离场。 十五、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 十六、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七、考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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