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上述两类岗位的试卷内容,以及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其他经济)岗位的试卷内容各不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笔试科目类别”栏。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26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如下:管理类岗位和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时间均为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徐州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218.3.167.180:8001/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及排名情况。 (三)面试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聘部门(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徐州党建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徐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8年3月28日之间出生)。应聘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 6. 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7.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8.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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