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方文字一键查询) 扬州市属事业单位 广陵区 邗江区 江都区 宝应县 高邮市 仪征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其中,县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推荐服务:>>扬州事业编招聘专题(最新岗位表/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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