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博士人才6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学科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原则上需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45周岁的,为1980年3月19日至2008年3月18日出生)。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招聘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请填写《广西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报名表》(附表2)、《广西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表3),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应聘岗位对应的邮箱(具体见附表1),每人每次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一人同时报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均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gxmu.edu.cn)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分批定期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符合报考条件实际人数组织考核,考生总成绩按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计分。
(1)应聘教师岗位的综合能力考核为试讲和现场问答,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为10—15分钟/人。试讲内容与所报岗位知识相关,试讲方式为多媒体PPT;试讲结束后,考生用中、英文简短地自我介绍一般情况和研究生课题研究情况,考官用中文或英文提问有关的问题。
(2)应聘其他岗位的综合能力考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岗位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对拟聘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gxmu.edu.cn)发布。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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