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择优录取。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4号)精神,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统一组织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办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与普通专升本同步安排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两年。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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